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负担,根据《北京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和《西城区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规范落实本制度,特设立西城实验学校高中学生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教学校长、校长助理
组 员:德育处主任(副主任)、教学处主任(副主任)、会计、各年级组长
二、资金来源
本助学金所需资金每年由我校高中学生学费中按3%—5%的比例提取(我校目前高中在校生人数每年约300人,学费标准700元/人·年,除去择校生,每年可提经费为5000—8000元)。
三、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
我校高中学段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属可资助范围。
2.资助标准
凡经审核通过的学生,每人资助人民币300元。
四、评审及发放办法
本助学金的设立是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因家庭发生重大事件而导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因此每学期初由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好申请表,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报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资助名单。
如有学生家庭突发变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随时提出申请上报审核领导小组,经审核通过后可下发助学金。
本助学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审,每学年资助名额为20—25人次说明
本制度自2013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北师大二附中西城实验学校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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